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10157
(二)项目名称: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元):3,300,000.00
(五)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 |
一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00,000.00 |
3,3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暂不对规划资质有效期限做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主体方需具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年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③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④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投标。(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
(三)方式:现场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
(四)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2021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a)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授权则需提供)
d)供应商登入www.gdcf.net.cn“资料下载”下载填写《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备注:
a)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及电子招标文件各1份,纸质招标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光明西路108号
z6尊龙平台的联系方式:020-82667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
z6尊龙平台的联系方式:020-37726707-320
3.项目z6尊龙平台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60174628
附件
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