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k66凯时
时间:2017-08-22阅读:次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gdcfcg-gdyf-20170073
二、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34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内容:云城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3)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29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5日9:00~9:3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7年9月5日9时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5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8983989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云浮分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6-8839266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