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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坑镇项目、太平镇项目)测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预算、土地清查、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工作)采购项目-k66凯时

时间:2017-03-03阅读:次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坑镇项目、太平镇项目)测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预算、土地清查、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工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qy-20160013(441827-201703-403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坑镇项目、太平镇项目)测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预算、土地清查、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185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服务期预算金额
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坑镇项目、太平镇项目)测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预算、土地清查、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技术服务工作)前期测绘成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必须提交;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设计和预算成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必须提交;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含竣工面积实测)提交成果按实际竣工验收阶段时间计算。人民币241.85万元
5.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监管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6.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6.1.2.2016年6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2016年6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1.4.2016年6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6.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2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6.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6.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6.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如是联合体,则需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4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24日9:30~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4日至2017年3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
地址:清远市太和镇朝阳路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17089
传真:/
邮编:511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09866
传真:0763-3309266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09866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qingyuan.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4.2.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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